盐工院宣〔2013〕12号 关于规范新闻宣传报道的通知 各院(系)、部门: 为及时、有效地宣传报道我校在教学科研、人才培养、专业建设、文化建设、学生管理等方面的新动态、新成果,进一步做好我校新闻写作及投稿、发布等相关事项,规范新闻宣传报道工作,加强对通讯员新闻报道稿件的管理,提升院报及校园网新闻的水平和质量,现将有关规范新闻报道稿件管理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规范新闻稿件的写作 1.新闻的真实性:新闻稿件的基本要素要全面:时间、地点、人物、事件、原由、结果。 2.稿件的原创性:稿件内容杜绝抄袭、拼凑,落实文稿“谁撰写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宣传部负责审稿,不承担改稿。 3.内容的新颖性:立足于学校的角度撰写稿件,围绕学校中心工作,挖掘学校发展过程中的亮点、特色的事件进行报道,以规模大、涉及面广或具有典型宣传价值的综合报道为主。 4.稿件的时效性:新闻时间要写完整(如6月5日上午),新闻稿件需在事件发生的3日内投稿。超过5天将不予刊发,特殊情况除外(如节假日或外出活动)。 5.语言的文学性:做到语言精练,可读性强。真实记录新闻事件过程可以注重多种表达方式综合运用,总结新闻意义要紧扣学校工作,避免假大空。 6.人称的简洁性:首次出现人物时写完整职务,一般采取“职务称谓+姓名”的方式,再次出现时只写“姓氏+职务(以最大职务为主)”。 二、规范新闻稿件的投稿 1.投稿地址:新闻稿件统一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盐城工院宣传部邮箱ycfyxcb@126.com(宣传部电话88583909)。 2.投稿格式:新闻标题采用小四号宋体字,文稿正文五号宋体字,文字段落设置为两倍行间距,图片要以 jpg 格式作为附件发送,不可插入文稿中。图片求精不求多,不同角度的2-3张即可,一般以场景照片、动态照片、会标照片为主,重要事件或人物需添加文字说明。来稿必须在文末注明作者、摄影者(集体或个人)以及联系方式,文责自负,例如:“轻化系张三供稿,李四摄影”。发送到宣传部邮箱的文件名统一格式为“新闻报道:标题+供稿机关”。例如:“新闻报道:学校召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会议+纪监审”。报送的喜讯(喜报)稿件必须配有获奖证书或奖牌的清晰照片为依据,不能以参赛的通知、获奖的公示等文件为依据,杜绝夸大奖项等级名次以及更改颁奖发证的单位名称。 3.稿件录用原则:优先报道具有重要意义的新闻事件;不同院(系)部同一时段的新闻应筛选重要新闻报送;开展系列活动应编发综合新闻;各院(系)部开展的常规性工作或小型活动(班级层面)不予报道;对于写作质量过关但已过新闻时效或其他原因未采用的稿件,建议各院(系)部在本部门网页上自行发表;不符合新闻稿件写作要求或写作质量较差的稿件不予采用;稿件录用与否,请各院(系)部通讯员查阅学校网页。
宣传部 2013年9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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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关于规范新闻宣传报道的通知
作者:党委宣传部 来源: 日期:2013-09-16 12:00:00 人气:285 标签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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